为规范保险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合理设置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和任职资格审批范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56条,主要规定了需经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范围、任职资格条件、核准程序、监督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缩减行政审批事项,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无需任职资格核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跨区域、跨机构流动过程中部分情形无需重新核准。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发布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保险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高管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2月25日
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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