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感触:
没有利益合作,不算真合作。没有利益发展,不算真发展。
现阶段,商保整合医疗医药生态资源的能力不够强。以“药品+服务”创新支付为突破口。
但在现阶段,商保整合医疗医药生态资源发挥作用,可以做些实事。
一是与医生集团或医生个人商定医疗服务价格(可以打包全病程),可以统一标准,也可以有差异化。可以由医生个人自主报价。
二是与药企直接谈,去掉或者缩短垄断加价的中间商。并且与药企直接谈,基于精准治疗、精准用药的按疗效付费的返利水平。
三是平衡现阶段医疗、医药之间的业务矛盾、利益矛盾。辅助患者决策,有时以医疗意见为主,有时以明确具体用药为主。
“药品+服务”创新支付,某种意义上就是特药险,只是不将药费包在保费里。因此,“药品+服务”不是一个终极的模式。
但站在商业实践的视角看,“药品+服务”有可能在这一层里面成为较长久的模式。因为药企有卖药冲动,患者有用药刚需。
而且离不开医院医生。任何一个审评上市的药品,在临床试验阶段均离不开医院医生。就好像软件产品测试,总存活于一定的运行环境。
医院医生开展医疗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在危急重病治疗中,必然用药。
对此,在大健康、医疗卫生领域的经济研究、定价方面,有必要按照:检测类、治疗类、防控类进行区别。
在笔者看来,“药品+服务”创新支付中,基因检测就是检测类,高值药耗就是治疗类,商保按疗效付费就是防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