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CHN  |   EN
险法智人网
案例分析
您的位置:首 页 ->> 案例分析 ->> 阅读详细
患有睡眠呼吸暂停但因疾病编码不一致被拒赔重疾险怎么办?
作 者:        所属工作机构:        摘 自:FNI融法保

患有睡眠呼吸暂停但因疾病编码不一致被拒赔重疾险怎么办?


团队律师先前接受了一起保险咨询案件,咨询的客户方平(化名)晚上睡觉时存在频繁打鼾和被憋醒的情况,导致其妻子无法忍受并建议他去医院接受治疗。在医院的检查中,方平被诊断出患有一种名为“睡眠呼吸暂停”的疾病,并且他的病情已经严重到需要住院并使用呼吸器进行治疗的程度。出院后,方平作为购买了重疾险的保险持有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却认为方平病历中的疾病编码为G47.300,而保险公司仅赔付疾病编码为G47.301的重症鼾病,保险公司遂作出拒赔通知。疾病释义条款被拒赔后的方平通过搜索相关文章找到了我们团队寻求咨询。对于此类问题,我们认为疾病名称编码不应成为判断是否达到理赔条件的首要依据,毕竟保险条款载明了达到重症鼾病只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即可,至于疾病名称且不说保险合同中的病名无法在《疾病分类与代码》中找到完全相对应的病名,即使是在医院中此种疾病也有不同的名称。既然被保险人的睡眠呼吸监测报告显示相关数值达到了保险合同要求,并且也进行了相应治疗,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应该拒赔。

(正文完)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需要下载本网站内容者,需要载明本内容摘自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官网www.shriic.com,并注明作者姓名及其单位,未经许可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转载”、“编译”、“摘自”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险法智人网
地 址:上海徐家汇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906室
电 话:021-54510018
网 站:www.shriic.com
E-Mail:admin@shriic.com

沪ICP备20022172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9993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0-2024 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www.shri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博维数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