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CHN  |   EN
险法智人网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阅读详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 《关于规范总局系统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所属工作机构:        摘 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金融机构负担,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总局系统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控制行政检查“频度”。金融监管总局及各派出机构将进一步严格行政检查的立项和审批程序,加强检查统筹,一年内对同一机构进场检查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根据信访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开展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二是突出行政检查“精度”。坚持风险导向,在行政检查工作中落实差异化监管,综合考虑监管评级等多方面因素,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三是把握行政检查“力”。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综合运用监管约谈、警示告诫、情况通报、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综合施策。鼓励对有关问题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治。

《通知》的发布是规范金融监管总局系统行政检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查质效,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三大重点任务。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全系统持续落实好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任务要求,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总局系统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209250&itemId=4167&generaltype=1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需要下载本网站内容者,需要载明本内容摘自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官网www.shriic.com,并注明作者姓名及其单位,未经许可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转载”、“编译”、“摘自”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险法智人网
地 址:上海徐家汇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906室
电 话:021-54510018
网 站:www.shriic.com
E-Mail:admin@shriic.com

沪ICP备20022172号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9993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0-2024 睿再保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www.shri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博维数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