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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答记者问
作 者:        所属工作机构:        摘 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出台《规则》的背景是什么?

制定《规则》的目的是在原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基础上,结合最新监管实践,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以便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费者自主选择保险产品。

《规则》做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的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规则》共八章三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同时,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第二章普通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第三章分红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要求。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第四章万能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交费提示、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第五章投资连结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公开披露信息、投资账户公告、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第六章其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特定类型产品(如税延养老保险)、特殊渠道(如互联网),对产品信息披露有特殊要求的,从其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则,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第八章附则明确了规则的施行时间,以及新老政策衔接等事宜。

、《规则有哪些产品披露的新要求需要关注

《规则》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我们认为,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另外,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88640&itemId=928&general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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